造访袋鼠国大约一周时间,多数时间闷在酒店里做幻灯片。周二讲了一天(六小时)R Markdown 相关的 R 包;周五承蒙导师大人 Di 赏脸做了个特邀报告,到头来其实基本只剩下纯搞笑了,因为我要讲的主题我还没有真正去实施。按我的拖延症风格,没做完的事情我一般不提前说,但这次实在有点忙,又涉及到一些政治问题,所以只讲了一下我计划中的乌托邦。虽然讲的时候,有些听众笑得很卖力(一向假装严肃脸的我在台上都被逗乐了),但讲完下来之后我听说也有一位听众嗤之以鼻,狠狠埋怨说,“你们这个会议我特特么滴什么东西都没学到!”
虽然气温还有十来度,但我在酒店已经打开了电暖气,感觉就像回我老家过冬天了一样。
袋鼠国居然没有强制小费文化,我表示非常欣赏。我很反感美国的小费制度,不是我不舍得这几块钱(以前当学生的时候有点舍不得,所以通常少给;现在工作了就适当多给点),而是我非常讨厌那种被绑架的感觉,“我不给服务员小费他/她就会活不下去”。嘿,养活服务员难道不是店主的主要责任吗?在墨尔本吃饭,感觉服务员就没美帝那么殷勤,我也吃得自在一些。
袋鼠国刷信用卡居然要密码。我的天,我的密码是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。不过小额的貌似也可以签字解决。
久闻黑天鹅,终于在袋鼠国一见。据说黑天鹅通常都是奇数只出现(比如一只或三只),要是偶数就会打架。
周二晚上 Di 带大家去 St Kilda 看企鹅。我以为是动物园看见的那种大企鹅,结果冒着刺骨狂风摸黑走到码头尽头一看,原来是那么小只的企鹅,还不如鸭子大。
说了半天袋鼠国,其实也没见着袋鼠。说是要么去动物园看,要么得开车去很远的郊区才能看见。周三晚上吃饭的时候,他们聊起袋鼠。Di 说袋鼠攻击性很强,而且聪明又残忍,还会游泳,有时候会把狗拖到水里淹死。看来我很久以前收集的这张 GIF 图也不夸张:
然后说考拉又懒又笨,挂在一棵树上吃叶子会一直把一棵树吃完没得吃了才会挪。
这次参加的会议名称叫 WOMBAT,它是 Workshop Organized by Monash Business Analytics Team 的缩写,据说这个名字是 Di 想出来的(不然就是 Rob)。Wombat 本意是澳洲的一种特有动物(袋熊),他们硬是凑出了这个缩写,也是蛮拼的。后来我在机场转悠的时候,一个华人店员跟我说这是王八蛋,这音译……我听了差点没昏过去。
开会那天下午我第一个讲,讲完我就溜走了,去维多利亚女王市场看了一圈。市场很是破旧,跟国内的菜市场大棚一样,棚子底下一个个摊位。每天这些摊主就是上午把货物用车拉过来,下午再装箱拉走。华人摊主特别多,所以我感觉就像回到了我老家的小镇集市上。
最后一天离开墨尔本,本来是飞洛杉矶,但去了机场之后被通知飞机故障取消了航班,给我换了另一个航班,飞新西兰、夏威夷,再回美帝,结果人家新西兰傲娇,需要华人有过境签证,所以这条线路不能走,于是又给换飞悉尼,然后从达拉斯绕到休斯顿再绕回奥马哈,给我折腾地晕头转向。我发现我太早起去坐国际航班就容易出问题,上次是把行李箱忘在了酒店到机场才想起来,这次在墨尔本没出关,到了悉尼我全然忘了还有出海关一说(要是原来的航线没变就啥问题没有了),看登机牌上写着 8 号门候机,我下了飞机就去找 8 号门,很快就找到了,然后去逛商店。逛到只剩 30 分钟起飞,我觉得差不多该回去了,到登机口一看居然还没有人排队登机,公告牌上也没写我的航班号,我就觉得不对劲,上前台一问,才发现不是这个 8 号门,而是要走国际换乘门。尼玛,这时候才发现悉尼机场的登机口编号只有数字,没有航站楼编号。要是带上航站楼信息比如 A8、B7 之类的我也不至于等错门了。此时,我去国际换乘口,那位前台女士大惊失色,问我刚才去哪儿了,我说我在那边那个 8 号门啊。下了换乘口,我才意识到,原来还要从这里坐一阵子机场摆渡车去另一个楼,在那里出海关过安检。等我下了摆渡车跑到海关时,离起飞只剩下大约十二分钟,按理说该关舱门了。万幸伟大的袋鼠国通关速度超快,大约两分钟过了海关(仍然全都是电子记录,连章都不用盖),然后在一声声抱歉抱歉、Sorry Sorry、Sumimasen 中插了安检的队,等我从安检口拿了行李,那里已经有个焦急的空姐在喊达拉斯乘客是哪位了。我连电脑也来不及装回书包,就搂着一堆东西跟她一路狂奔。寡人作为最后一个乘客终于顺利登基,万岁,万岁,万万岁。
这则故事告诉了我们命名空间的重要性,不然对象名称容易混淆。好吧,我承认还是我太蠢了。
袋鼠国的华人店主和摊主貌似非常多,我在悉尼机场见好几个店的店员都是华人,而且跟我讲中文。我买东西非常讨厌别人跟随着我向我主动推销,因为我这人非常经不住劝,跟我唠叨一阵子之后我很可能就会买,买了又容易后悔。
墨尔本这个城市总体感觉比较老旧,处处是英国殖民地印记。中餐馆非常好,吃得很满意。周三晚上所有讲培训班的讲师们在一个西班牙餐厅聚餐,讲真,我觉得那是我吃过的最难吃的外国菜,几乎没有一样我能下咽的,上来一个开胃菜就差点没把我咸死,最后的甜点是巧克力馅儿的饺子,简直想杀人;唯一能吃下的东西大概就是面包了。另一天在海边吃了传说中的鱼薯条,炸的东西,不管怎么做都香,所以也没觉得多惊艳。据说墨尔本人民非常爱喝酒,这次时间短,我还没体会出来,但街上的烟民非常多,男女烟民都多。我不爱喝那种超级苦的啤酒,所以对酒也没太深的印象。西方国家爱好啤酒的通常都是爱喝苦得要死的啤酒,我当年第一次在德国喝啤酒被吓到了,喝了两口实在难以下咽,于是放下了,后来习惯一些了,能喝下,但仍然不喜欢。我对酒几乎没什么研究,歪果仁的纯白酒(伏特加、龙舌兰之类的)我也觉得不是人喝的东西,跟中土大唐的白酒差太远了。我觉得鸡尾酒味道还不错,但从来不明白为什么都那样死贵死贵的。一天下午跟 Rob 和他的学生去喝了天价鸡尾酒,我都不太好意思被他们请了客。说实话,一杯鸡尾酒本来杯子就很小,然后大约 80% 都是冰,液体部分也就是一点点烈酒配水(苏打水之类的)、糖,完了扔两片黄瓜或某种叶子。它的售价我觉得是原材料价值的十倍不止。不过话说回来,喝鸡尾酒的人大概也不会在乎钱。
哦,还有,因为点啤酒的缘故,第一次知道 pint 的发音并不是“品”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