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一本《大师的作文课》。微信读书的排版一塌糊涂,质量太差,所以我也稀里糊涂地读完了,不知道哪一节是谁写的。几点速记:
书信最要是直写性情,如曾国藩的书信便多装架子,不很好。中国人的家信写得好的不多。
有胆。虽然我没看过曾国藩家书(有点兴趣),但我猜伊说的是应该对的。然后伊举了个例子,是郑板桥的《范县署中寄舍弟墨》(第四书),真真是写得好,其中的农本思想跟我前段时间写的职业羞耻感有共鸣之处。我的意思并不是农民最重要,而是说是否创造价值最重要。
我想天地间第一等人,只有农夫,而士为四民之末。农夫上者种地百亩,其次七八十亩,其次五六十亩,皆苦其身,勤其力,耕种收获,以养天下之人。使天下无农夫,举世皆饿死矣。我辈读书人,入则孝,出则弟,守先待后,得志泽加于民,不得志修身见于世,所以又高于农夫一等。今则不然,一捧书本,便想中举、中进士、作官,如何攫取金钱,造大房屋,置多产田。起手便走错了路头,后来越做越坏,总没有个好结果。其不能发达者,乡里作恶,小头锐面,更不可当。夫束修自好者,岂无其人;经济自期,抗怀千古者,亦所在多有。而好人为坏人所累,遂令我辈开不得口;一开口,人便笑曰:“汝辈书生,总是会说,他日居官,便不如此说了。”所以忍气吞声,只得捱人笑骂。工人制器利用,贾人搬有运无,皆有便民之处。而士独于民大不便,无怪乎居四民之末也!且求居四民之末,而亦不可得也。
后来我在喜马拉雅上听汪曾祺《冬季时节吃炒米》一文时,貌似还听到了上面这封信中对炒米的描述。
再看到如下这一段,十分眼熟。我以前在《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》一文中提到过 Lewis 的一段话,跟这里表达的是完全一样的意思:
我国旧式文字中,往往以作者自己的态度,强迫读者起同感。如叙述一悲事,结尾必用:“呜呼,岂不悲哉!”叙述一乐事,必要带“可谓乐事也已”之类。其实这是强迫读者的无理的态度。悲不悲,乐不乐,读者自会感受,何必谆谆然教诲人家呢?
描写!描写!部分的精细的分写,胜于全体的叙述和说明!再进一步说,要印象的描写!
接而谈到抒情诗文。看样子是朱光潜写的,我以前引过里面的“步出城东门,遥望江南路”:
青年人容易感受情绪,却不容易于沉静中回味情绪,感受情绪而加以沉静回味是始而“入乎其中”,继而“出乎其外”,这需要相当的修养。回味之后,要把情绪表现出来,也不能悲即言悲,喜即言喜,必须使情绪融化于具体的意象,或寓情于事,如“步出城东门,遥望江南路,前日风雪中,故人从此去”,不言惜别而惜别自见;或寓情于景(即本文所谓态),如“西风残照,汉家陵阙”,不言悲凉而悲凉自见。所以言情必借叙事绘态,如果没有先学叙事绘态,言情文绝不易写得好。现在一般青年作家只知道抽象地说悲说喜,再加上接二连三的惊叹号,以为这就算尽了言情的能事。悲即言悲,喜即言喜,谁不会?堆砌惊叹号,谁不会?只是你言悲言喜而读者不悲不喜,你用惊叹号而读者并不觉有惊叹的必要,那还算得什么文学作品?
最近好像流行一个背诗词的节目,我没看,但我揣测我可能不会喜欢,因为我更喜欢私下欣赏诗词,而不是一大群人在高大上的舞台上背诵。如果拿到台上去了,它的原有韵味可能很难重现,尽管节目现场用各种道具可能会制造出一种很强的场感。就比如“步出城东门,遥望江南路”,最好就是自己脑子里把那个场景构造出来,而不是在一种轰轰隆隆的气氛下热泪盈眶。当然,我双手赞成这个节目的积极意义,让文字重新回到我们的视线里,至于是不是古文,真的无所谓。
这个顺便也击中了我的一个毛病:发帖也好,发邮件也好,我最不喜欢看见人用一大堆惊叹号了!!!求助!!!紧急!!!请帮帮我!!!这是肿么回事????
朱光潜把文学练习进步的过程分为四个境界:疵、稳、醇、化。挺有意思,我觉得光是达到稳境就挺难了。他拿自己写字做对比,而我也是字拿不出手的人(插播广告:请围观魔王手迹),就是因为小时候没练到把字写稳。
最后是独立思考:
读书对于作文的重要,上面大略说过了,但中国青年学生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情,是养成善于怀疑、独立思想的精神。
叔本华说得好:
写在纸上的思想,不过是印在沙上的行路人的足迹;人们虽然可以因他而明知道前人所取之道路,但行路人为行路和观望前面什么风景起见,是必须使用他自己的眼睛的。
所以书上记载的“真理”和“人生”究竟多是纸上的。叔本华是主张思想、反对读书的,他曾说过很妙的话:思想是自己跑马,读书是让旁人在我们的脑里跑马。他的话自然有点偏激。但是中国是一个泥古的民族【……】
好了,第二次碰到叔本华了,我以前从没注意过这个人。我一直对哲学和哲学家有偏见,可能是被大学里的马哲害的,觉得哲学不就是敲敲脑袋、总结几条理念或规则吗?有些总结简直是正确的废话,看不出意义何在。
既然第二次碰到,而且感觉还挺合意,所以头一次真正找一位哲学家的书来看。《叔本华论人生得失》,刚看个开头,看到人生就是在痛苦和倦怠中来回波动。我靠,这么暗黑,我还要不要看下去……文字还这么佶屈聱牙,一句话要看好几遍才大概明白意思,而且看了下句忘上句,不胜捉鸡。本科时候我的上铺天天看黑格尔的《小逻辑》,现在看来是位高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