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收到某师弟来信,问我用什么软件做的幻灯片,貌似和Andrew Gelman的幻灯片很像。嚯哦,我能跟Gelman有点联系,三生有幸(注1)。实际上我只不过是用beamer而已。回想早些年,我同样是用PowerPoint(PPT,注2),地球人都知道,PowerPoint的特点是“它既没有power也没有point”。用PPT最头疼的就是总是找不到好看的模板,Office自带的那几个傻了吧唧的模板早就看得恶心厌烦了;设计飞来飞去的动画又很耗时间;页面很难安排或展示章节逻辑(PPT中根本就没有这概念);换台机器还发现页面变形了。总之是花里胡哨、吃力不讨好。它好用么?好用,傻瓜都会用。它好看么?有专家设计的模板确实也好看。你见过多少好看的?是否总是见到那个夹着公文包的洋人,或是两个握手的洋人?
当然,好看与否纯粹是个主观判断。我不敢妄言PPT是否好看,只能说它不够精致。beamer是LaTeX(注3)的一个宏包,在学术界经常看见它的身影。其实我也只是近一年来开始大规模用它,原因仍然是LyX,以前只是偶尔在正式场合用用,还是嫌敲代码麻烦。关于计算机方面的技术问题,很多都不容易用写的方式讲清楚,这里我也不多说了,我理解的beamer除了美观之外,最重要的是逻辑。我的LaTeX入门得益于CTeX翻译的那份《不太简短的LaTeX介绍》,随后就是Google。用惯了Office的人学习LaTeX似乎都有个毛病,就是不关心警告和错误信息,几年前某师姐对我说,老师说了,遇到错误就拼命回车回车回车,只要最后能生成PDF就行。
挑剔有挑剔的好处,但也有坏处。挑剔最怕的就是对什么都挑剔,把任何事情都做到完美,陷于细节不能自拔。我对文档样式和拼写都比较挑剔,平日各家溜达也时不时发现一些好玩的事情。比如刚看到阮一峰网站上的袜子广告:
它有个非常隐蔽的问题,估计也只有我这样无聊的人才会看到:We too是错误的写法,按照上下文,生搬硬套应该写作We neither,再顺一顺的话我觉得最好写作Neither do we。否定句中的“也”不应该是too。我向来反对无理由的口语/书面语中英文混杂(参见微波炉不work故事),这大概是避免中英文混杂的一个例证吧。话说回来,此处追究语法问题其实也没太大意义,因为中土大唐人士看到这句话肯定会正确理解它的意思,不会因为英文写得不对而不买袜子。
注1:这里有个巧合。其实我刚好今天中午邀请他给我们做了报告——用Skype和电话,他在哥伦比亚,我们在Ames。Skype显示视频,电话保证声音质量,报告效果非常好,没有出现断线或听不清的情况。这事情开了一个先例,下学期可以考虑邀请更多牛人用这种方式来给我们报告了。
注2:PPT不等价于幻灯片,它只是PowerPoint的缩写。这句话我重复了无数遍了。
注3:说起LaTeX,最近突然发现Google对我的网站生成了Sitelinks,不关心搜索引擎优化的客官可能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或有什么意义;有时候用Google搜索一些关键词,搜索结果的第一条链接下会列出几条“站内链接”,这便叫做Sitelinks。例如搜索统计之都、统计学论坛等都会列出COS的一些站内链接。能让Google生成站内链接的网站,一般都是质量比较高(至少是搜索引擎优化做得比较好)的网站。有点王婆卖瓜的味道了,不过我要说的不是这件事,而是Google眼中的我——竟然链接之一是我的LaTeX标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