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风格的演说(布封)

谢益辉 2006-03-06

今天下午本来在看SEM,后来觉得论文都太长, 有些看不下去,于是随便找了本书叫《智慧的灵光》(主编:宋建林)读一读,见到第一章的序言中主编对其中一篇文章作如此评价“法国博物学家布封,在法兰西学院为他举行的入院典礼上发表了著名的‘论风格的演说’,这一演说可称之为传世经典,人们可以从中获得深刻的启迪”,颇为好奇,于是仔细读了读,其间想起赵老师经常说的一句话:“……关键是对问题的理解”,笑笑,觉得和本文的主旨之一很相似。看来人生还是应该多经历和见识一些事情,思想境界才会有所提高。没想到布封这位研究毛毛虫的老头儿,在如何行文写作上谈到的观点也是相当中肯、独到。要是我用一句话来概括这篇演讲,则是 “行文须趋‘均值’于真理,且制‘方差’于定域”。

论风格的演说1

作者:布封

布封(1707——1788),法国博物学家。生于蒙巴尔。曾任法国皇家植物园园长,1733年选为法国科学院院士,1740年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。他是进化思想的先驱,主张物种的可变,提倡生物转变论,提出了“生物的变异基于环境的影响”原理。提出“缓慢起因”论。创立了新地质年代学。最重要的著作是《自然史》。

诸位先生:

蒙你们召唤我到你们的行列里来,真使我荣幸万分;但是,只有在接受光荣的人能实副其名的条件下,光荣才是宝贵的,而我那几篇论文,写得既没有艺术,除大自然本身的藻饰之外又没有其他藻饰,我不敢相信,它们竟能使我有足够的资格,敢侧身于艺术大师之林。诸位都是在这里代表着法兰西文学光辉的卓越人物,诸位的名字现在被各国人民赞扬着,将来还要在我们的子子孙孙底口里获得轰轰烈烈的流传。诸位这次属意于我,还有些别的动机:多年以来我就荣幸地属于另一个著名的学术机构了,诸位此次推选我,也就是为了对于这个学术机构作一个新的崇敬表示;我虽然对双方面都应该感激,但并不因之减低了我感激的热诚。今天,我的感激心情迫使我有所贡献,但是我怎样去尽我这个责任呢?诸位先生,我所能贡献给诸位的,不过是诸位自己所已有的一些东西罢了:我对于文章风格的一点见解,是从你们的著作中汲取来的;我是在拜读你们的著作和欣赏你们的著作之余,心里才产生了这些见解;也只有在你们的明鉴之下,我把这些见解提出来,才能获得些许成就。

历来都有一些人,善于用言辞的力量指挥别的人们。但究竟只有在明达的世纪里人们才写得好,说得好。真正的雄辩需要锻炼天赋的才能,具备学识修养。它与口才大不相同,口才不过是一种才干,一种天赋,凡是感情强烈、口齿伶俐、想象敏捷的人都能具有。这种人感觉得快,感受得也快,并能把所感所受的东西有力地表达出来;他们以纯粹机械的印象把自己的兴奋与感受传递给别的人们。这是单纯的官能与官能之间的语言;一切动作,一切姿态,都奔向共同目标,起着同样作用。为了感动群众,号召群众,需要的是什么呢?就是对于大部分一般的人来说,为了动摇他们,说服他们,需要的是什么呢?一个激烈而动人的腔调,一些频繁的表情手势,一些爽利而响亮的词句,如此而已。但是对于少数神智坚定、鉴别精审、感觉细腻的人,他们和诸位一样,不重视腔调、手势和空洞的词句,那么,就需要言之有物了,就需要有思想,有意义了;就需要善于把这些物、这些思想和意义陈述出来,辨别出来,序列起来了:专门耸人视听是不够的,还需要在读者的心灵上发生作用,针对他的智慧说话以感动他的内心。

文章风格,它仅仅是作者放在他的思想里的层次和调度。如果作者把他的思想严密地贯串起来,如果他把思想排列得紧凑,他的风格就变得坚实、遒劲而简练;如果他让他的思想慢吞吞地互相承继着,只利用一些词句把它们联接起来,则不论词句是如何漂亮,风格却是冗散的、松懈的、拖沓的。

但是,在寻找表达思想的那个层次之前,还需要先拟定另一个较概括而又较固定的层次,在这个层次里只应该包含基本见解和主要概念:把这些基本见解和主要概念安排到这初步草案上来,题材的界限才能明确,题材的幅度也才能认清;作者不断地记起这最初的轮廓,就能够在主要概念之间确定出适当的间隔,而用于填充间隔的那些附带的、承转的意思也就产生出来了。凭着天才的力量,作者可以看到全部的意思,这些意思不论是概括的或个别的,都能以真正应有的角度呈现在他的跟前;凭着辨别力的高度精审,作者就能区别空洞的思想和丰富的概念;凭着长期写作习惯养成的慧眼,作者就能预先感觉到他这全部精神活动会产生什么样的成果。只要题目稍微广阔一点或者复杂一点,则一眼就能看到全题,或者凭天才的最初一下努力就能渗透整个题目,那是很罕见的事;就是在经过许多思索之后,能掌握题材的全部关系也还是很少有的。因此,揣摩题目,应该不厌其烦;这是使作者充实、扩张并提高他的思想的唯一的方法:愈能借冥想之力赋予思想以实质和力量,则用文词来表现思想也就愈为容易。

这种草案还不能算是风格,但它却是风格的基础;它支持风格,导引风格,调整风格的层次而使之合乎规律;不如此,则最好的作家也会迷失路途,他的笔就会像无缰之马任意驰骋,东划一些不规则的线条,西涂一些不调和的形象。不管他用的色彩是多么鲜明,不管他在细节里散播些什么美妙的词句,由于全文不协调,或者没有足够的感动力,这种作品可以说是丝毫没有结构;人们佩服作者的智慧,却很可以怀疑他缺乏天才。唯其如此,所以有些人写文章和说话一样,虽然话说得很好而文章却写得很差;唯其如此,所以有些人凭着想象力的灵机一动,起调很高,后面却接不下去;唯其如此,所以又有些人生怕一些孤立的、稍纵即逝的思想散失无存,便在不同的时间里写下许多零篇断什,然后勉强地、生硬地把这些零篇断什连缀起来;总之,唯其如此,所以七拼八凑的作品才这样多,一气呵成的作品才这样少。

然而,任何主题都有其统一性;不管主题是多么广阔,都可以用一篇文章包括净尽。间断,停息,割裂,似乎应该只在处理不同的主题的时候,或者在要写的事物太广泛、太棘手、太庞杂,才思底运行被重重障碍所间断、被环境的需要所限制的时候,才用得着。否则,割裂太多,不仅不能使作品坚实,反而破坏整体;这样写成的书,乍一看似乎很清楚,但是作者的用意却始终是隐晦的;作者的用意要想印入读者的头脑,甚至仅仅想叫读者感觉得到,都只能凭线索的连贯,意思的和谐配合,只能凭逐步发挥、循序而进、层次匀整;然而这一切,一间断就没有了,或者就软弱无力了。

为什么大自然的作品是这样地完善呢?那是因为每一个作品都是一个整体,因为大自然造物都依据一个永恒的计划,从来不离开一步;它不声不响地准备着它的产品的萌芽;**它先以单一的动作草创任何一个生物的雏形;然后它以绵续不断的活动,在预定的时间内,发展这雏形,改善这雏形。**这种成品当然使人惊奇;但是真正应该使我们震惊的却是物象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神的迹印。人类精神绝不能凭空创造什么;它只能在从经验与冥想那里受了精之后才能有所孕育。它的知识就是他的产品的萌芽;但是,如果它能在大自然的远行中、工作中去摹仿大自然,如果它能以静观方法达到最高真理,如果它能把这些最高真理集合起来,连贯起来,用思维方法把它们造成一个整体、一个体系,那么,它就可以在坚固不拔的基础上建立起不朽的纪念碑了。

就是由于缺乏计划,由于对对象想得不够,一个才智之士感到处处为难,不知道从哪里下笔。他同时想到许许多多的意思,却因为他既没有拿这些意思互相比较,又没有分别它们的从属关系,他毫无标准来决定取舍;因而他就停留在糊里糊涂、不知所措的境地。

但是,只要他能先定好一个计划,然后把题材所有主要的意思都集拢起来,分别主从先后排列,他就很容易看出何时应该动笔,他就能感觉到他的腹稿的成熟,急于要使它像小鸡一样破壳而出,他动起笔来只有感到愉快:意思很容易地互相承续着,风格一定是既自然而又流畅;热力就从这种愉快里产生,到处传播,给每一个辞语灌注生气;一切都愈来愈活泼;笔调提高了,所写的事物也就有了色彩;情感结合着光明,便更增加这光明,使它愈照愈远,由已写的照耀到未写的,于是风格就能引人入胜而且显得明朗。

有些人想在文章里到处布置些警语,这种意图是完全和文章的热力背道而驰的。光明应该构成一整个的发光体,均匀地散布到全文,而那些警语就像许多火星子,只是硬让许多字眼互相撞击出来的,它们只是闪一闪,在我们的眼前炫耀一下,然后又把我们丢到黑暗里了,这种火星子是最违反真正的光明的。那都是一些仅仅凭着正反对立来显露身手的思想:作者只呈现出事物的一面,而将其余的各面一概藏到阴影里;通常,他所选择的这一面,只是一个点、一个角,作者可以在上面卖弄才情,这一点、一角离事物的广大面愈远,则卖弄才情愈为容易,而人类常情之考察事物却正是要从事物的广大面着眼的。

还有些人喜欢运用纤巧的思想,追求那些轻飘的、无拘束的、不固定的概念,这种巧思妙想就和金箔一样,只有在失去坚固性时才能获得光芒,没有比这种巧思妙想的追求更违反真正雄辩的了。因此,作者在文章里把这种浅薄的、浮华的才调放得愈多,则文章就愈少筋骨,愈少光明,愈少热力,也愈没有风格;除非这种才调本身就是主题内容,作者本意只在谐滤,没有其他目标:这样说来,谈论小事物的艺术也许比谈论大事物的更困难了。

又有些人,呕尽心血,要把平常的或普通的事物,用独特的或铺张的方式表达出来,没有比这个更违反自然美的了;也没有比这个更降低作家品格的了。读者不仅不赞赏他,反而要可怜他:他竟花了这样多的工夫锤炼字句的新的音调,其目的无非讲一些人云亦云的话。这个毛病是那些富于学识修养然而精神贫瘠的人的毛病;这种人有的是字眼儿,却毫无思想;因此他们在字面上做工夫,他们排比了词句就自以为是组织了意思,他们歪曲了字义,因而败坏了语言,却自以为是纯化了语言。这种作家毫无风格,或者也可以说,只有风格的幻影。风格是应该刻画2思想的,而他们只晓得涂抹空言。

所以,为了写得好,必须充分地掌握题材;必须对题材加以充分的思索,以便清楚地看出思想的层次,把思想构成一个连贯体,一根绵续不断的链条,每一个环节代表一个概念;并且,拿起了笔,还要使它遵循着这最初的链条,陆续前进,不使它离开线索,不使它忽轻忽重,笔的运行以它所应到的范围为度,不许它有其他的动作。风格的谨严在此,构成风格一致性的、调节风格徐疾速度的也在此;同时,这一点,也只要这一点,就够使风格确切而简练、匀整而明快、活泼而井然了。这是天才所制定的第一条规律,如果在遵守这一条规律之外,作者更能鉴别精微,审美正确,征词选字不惜推敲,时时留心只用最一般的3词语来称呼事物,那么,风格就典雅了。如果作者再能不对他灵机初动的结果轻易信从,对一切华而不实的炫赫概予鄙弃,对模棱语、谐渡语经常加以嫌恶,那么,他的风格就庄重了,甚至就尊严了。最后,如果作者能怎样想就怎样写,如果他要说服人家的,他自己先深信不疑,则这种不自欺的真诚,就构成对别人的正确态度,就构成风格的真实性,这就能使文章产生它的全部效果了;不过,这也还需要不把内心深信的事物用过度的兴奋表示出来,还需要处处显得纯朴多于自信,理智多于热情。

上述各点,诸位先生,我读着你们的作品,仿佛你们就是这样对我说的,就是这样教导我的。我的心灵,它如饥如渴地吸取着你们这些至理名言,很想飞腾起来,达到你们的高度。然而,枉然!你们又告许我,规则不能代替天才;如果没有天才,规则是无用的。所谓写得好,就是同时又想得好,又感觉得好,又表达得好;同时又有智慧,又有心灵,又有审美力。风格必须有全部智力机能的配合与活动;只有意思能构成风格的内容,至于词语的和谐,它只是风格的附件,它只依赖着官能的感觉:只要耳朵灵敏一点就能避免字音的失调,只要多读诗人和演说家的作品,耳朵有了训练,精于审音,就会机械地趋向于摹仿诗的节奏和演说的语调。然而,摹仿从来也不能创造出什么;所以这种字句的和谐不能构成风格的内容,也不能构成风格的笔调,有些言之无物的作品,字句倒往往是铿锵动听的哩。

笔调不过是风格对题材性质的切合,一点也勉强不得;它是由内容的本质里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的,要看作者能否使他的思想达到一般性的程度来决定。如果作者能上升到最一般的概念,而对象本身又是伟大的,则笔调也就仿佛提到了同样的高度;并且,如果天才能一面把笔调维持在这高度上,一面又有足够的力量给予每一对象以强烈的光彩,如果作者能在素描的刚健上再加上色彩的绚丽,总之,如果作者能把每一概念都用活泼而又十分明确的形象表现出来,把每一套概念都构成一幅和谐而生动的图画,则笔调不仅是高超的,甚且是壮丽的。

说到这里,诸位先生,讲规则也许不如讲实际应用那样易于使人明了,举出实例来也许比空讲箴言更易使人获益;但是,我读着你们的著作时常使我眉飞色舞的那些壮丽的篇章,现在既不容许我——征引,我只好限于说出一些感想。只有写得好的作品才是能够传世的:作品里面所包含的知识之多,事实之奇,乃至发现之新颖,都不能成为不朽的确实保证;如果包含这些知识、事实与发现的作品只谈论些琐屑对象,如果他们写得无风致,无天才,毫不高雅,那么,它们就会是湮没无闻的,因为,知识、事实与发现都很容易脱离作品而转入别人手里,它们经更巧妙的手笔一写,甚至于会比原作还要出色些哩。这些东西都是身外物,风格却就是本人4。因此,风格既不能脱离作品,又不能转借,也不能变换;如果它是高超的,典雅的,壮丽的,则作者在任何时代都将被赞美;因为,只有真理是持久的,甚至是永恒的。我们知道,一个优美的风格之所以优美,完全由于它所呈献出来的那些无量数的真理。它所包含的全部精神美,它所赖以组成的全部情节,都是真理,对于人类智慧来说,这些真理比起那些可以构成题材内容的真理,是同样有用,而且也许是更为宝贵。

壮丽之美只有在伟大的题材里才能有。诗、历史和哲学都有同样的对象,并且是一个极伟大的对象,那就是人与自然。哲学讲述并描写自然;诗则绘画自然,并且加以美化:它也画人,加以放大,加以夸张,它创造出许多英雄和神抵。历史只画人,并且只画本来面目;因此,历史家只有在给最伟大的人物画像的时候,在叙述最伟大的行为、最伟大的运动、最伟大的革命的时候,笔调才变得壮丽;而在其他的一切场合,他的笔调只要尊严、庄重就够了。哲学家每逢讲自然规律、泛论万物的时候,述说空间、物质、运动与时间的时候,讲心灵、人类精神、情感、热情的时候,他的笔调是可以变得壮丽的。在其他场合,他的笔调但求能典雅、高超就够了。但是演说家与诗人,只要题材是伟大的,笔调就应该经常是壮丽的,因为他们是大师,他们能结合着题材的伟大性,恣意地加上许多色彩、许多波澜、许多幻象;并且也因为他们既然要经常渲染对象,放大对象,他们也就应该处处使用天才的全部力量,展开天才的全部幅度。

— (范希衡 译)


  1. 布封于1753年6月23日当选为法兰西学士院院士,补已故院士桑思总主教兰格·碍·热尔日的遗缺;8月25日举行入院式。因演说内容是谈风格,所以后人称之为“论风格的演说”。 ↩︎

  2. 法文Style(风格)一词,源出拉丁语stilus(刻字刀),正如中国的“笔”是从“刀”演变而来的一样,所以“刻画”一词在这里用得非常恰当而有力。 ↩︎

  3. “一般的”,原文是General;布封用这个字,是指平易近人,没有专门学识的人也能懂的辞语,同时也指最能表达事物的全部基本特性的辞语,下文所说的“一般性generalite”,“最一般的概念”,就是说“能概括而又深入浅出”。 ↩︎

  4. 这是布纣的一句名言,在法国常被引用,也常被误解,因此有许多人把它释为“文如其人”。 ↩︎